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
“品字标浙江农产”名单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培育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市监质〔2023〕9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初审推荐、评价认定和社会公示,确定2023年度22个“品字标浙江农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贯彻浙江省委、浙江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研究支持品牌培育的政策举措。各有关企业(组织)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品牌意识,加强技术创新,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品牌增值、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林业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