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求《昭通小肉串2023年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试行)》
意见建议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全力推进昭通小肉串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创品牌走出去,推动昭通小肉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研究制定了《昭通小肉串2023年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研提宝贵意见建议,于2023年9月11日(因2023年12月前需完成相关市场主体奖补工作,时间紧,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7日)前反馈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曹德艳,电话:2223189,邮箱:ztssyk@163.com。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
昭通小肉串2023年产业发展扶持奖补
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全力推进昭通小肉串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创品牌走出去,推动昭通小肉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昭通市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昭通市关于进一步提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整体效益的十二条措施》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2023年11月20日前在昭通登记注册且为昭通市昭通小肉串发展协会会员的昭通小肉串穿制企业、昭通小肉串烤制企业、省外昭通小肉串营销或烤制企业,正常运营的。
二、奖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联结的对象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其他农户,其中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以下的农户不低于20%,其中比例不足1人不予计算;
2.以劳务用工、经营增收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类型建立利益联结关系;
3.市场经营主体每年带动60%以上的利益联结对象每人每年增收不低于500元;
4.门店门头、店内装饰、菜单等实际使用“昭通小肉串”证据。
(二)市内昭通小肉串穿制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内收购昭通牛肉10吨以上用于本企业生产;
2.穿制昭通小肉串企业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本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3.就业人数不少于10人,带动利益联结对象10人以上。
(三)市内昭通小肉串烤制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就业人数不少于2人,带动利益联结对象2人以上;
2.相关企业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省外昭通小肉串营销或烤制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就业人数不少于2人,带动昭通市户籍利益联结对象2人以上;
2.相关企业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从昭通市内登记注册并达到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昭通小肉串穿制企业购买昭通小肉串30万元以上开展经营。
(五)总部在昭通,在省外开设连锁店的企业,申请头部企业奖补的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就业人数不少于10人,带动昭通市户籍利益联结对象10人以上;
2.相关企业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年度内收购昭通牛肉8吨以上用于本企业生产或从昭通市内登记注册并达到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昭通小肉串穿制企业购买昭通小肉串60万元以上开展经营。
三、奖补标准
(一)市内昭通小肉串穿制企业。
1.年度内收购昭通牛肉用于本企业生产不低于10吨且穿制昭通小肉串本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就业人数不少于10人,带动利益联结对象10人以上,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2.年度内收购昭通牛肉用于本企业生产不低于80吨且穿制昭通小肉串本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800万元,就业人数不少于30人,带动利益联结对象30人以上,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二)市内昭通小肉串烤制企业。达到奖补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三)省外昭通小肉串营销或烤制企业。达到奖补条件的单个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总部设在昭通,在省外开展连锁经营不低于2个的,由昭通市昭通小肉串发展协会对省外开店数量多、销售收入多、品牌效益好的企业进行评比,评出昭通小肉串头部企业3家,分别给予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奖补资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达不到三家以上评比条件的,奖补资金用于单个企业奖补,获得头部企业奖补企业不能同时申报市内及省外单个企业奖补)。
四、资金来源及保障
市级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50万元用于昭通小肉串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市农业农村局对符合奖补政策的市场经营主体,按在“云南省阳光云财一网通”上提交材料的时间顺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兑现奖补资金,符合条件的按照提交合格材料时间顺序兑现完为止,其中市内昭通小肉串穿制企业奖补资金150万元、市内昭通小肉串烤制企业奖补资金50万元、省外昭通小肉串营销或烤制企业奖补资金150万元。
五、奖补期限
2023年12月10日前,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的。
六、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补: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申报主体出现欠拨农民工工资,或因违法违规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被行政处罚及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等,当年及影响期内不享受奖补政策扶持。
七、奖补程序
申报流程:网上自主申报—审核、公示及审批—兑付资金。
(一)发布申报通知。10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申报通知及指南,财政部门配合做好对本办法的解读宣传。
(二)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于2023年11月20日前自行注册并登录“云南省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网址:http://czt.yn.gov.cn/ygyc)在线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昭通小肉串发展协会需于2023年11月15日前提出达到头部企业的3家企业名单,若未提出视为达不到头部企业评比条件)。申报主体应真实准确全面填报相关信息。
(三)审核查验。市农业农村局对照奖补办法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网上初审,并确定复核名单。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部门及专家开展线下复核,对复核名单按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实地核查(省外企业主要核查的是申报主体在昭通市购买昭通小肉串的合法凭证及带动昭通市户籍利益联结对象增收等内容真实性),确定拟奖补对象名单。
(四)公示及审批。市农业农村局对拟奖补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补对象。
(五)资金兑付。市农业农村局在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将资金兑付奖补对象。
八、责任追究
市场经营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全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将采取以下措施严肃处理:
(一)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予以收回,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将市场经营主体的诚信情况报送中小企业诚信情况发布机构。
(三)对在奖补资金申请过程中,帮助市场经营主体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九、本办法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