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昭通市2022年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相关要求,镇雄县结合赤水河源头区位实际,为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自2022年7月1日起启动推行“禁塑”工作,禁止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连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整体统筹与重点推进相结合,从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动员、加大执法力度入手,压实责任、细化措施、闭环监管,有力有序推进“禁塑”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禁塑”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禁塑”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乡镇(街道)监管所所长、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禁塑”工作领导小组,举全局之力开展“禁塑”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清单、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并结合镇雄县涉及赤水河流域范围的14个乡镇,由4名副局长点对点挂钩联系,确保责任到人、落实落细。
——积极宣传动员
7月27日至8月5日,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主动引领担当,带队深入母享、大湾、花朗、赤水源、泼机、果珠、尖山、坡头等乡镇,联合地方党委政府协同发力,开展督导检查,共同推进“禁塑”工作。督导检查中,工作人员主要以流通领域为重点,聚焦集镇、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靶向发力,通过不断宣传“禁塑”知识,进一步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针对普遍存在的找不到替代产品的堵点、难点,工作人员耐心讲解,以“引导消费者重提布袋子、菜篮子,提倡经营者使用可降解的环保塑料袋,并根据实地走访及用量需求,合理推荐商家使用光降解、生物降解等环保塑料袋,成本相对较低,还能满足经营需要”的方式破解“禁塑”难题。
——加大执法力度
为稳步、有序推进“禁塑”工作落实落地,执法人员引用“容错”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首次发现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为,采取“先行告诫、首违不罚、现场责令下架”的柔性执法举措,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支持“禁塑”工作;对拒不执行“禁塑”规定、屡教不改的市场主体,严厉查处、形成震慑。目前,市场主体“禁塑”承诺书签订工作已完成,全县范围内形成了“禁塑”的强大声势,多数超市、药店、餐馆已不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各市场主体对“禁塑”的知晓度有了较大的提高,商家也表示会主动配合“禁塑”工作,自觉使用可降解环保袋,为“禁塑”工作贡献力量。
“禁塑”工作是一场持久战。下步工作中,县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持续保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采取曝光典型案件、公开销毁、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和全民参与,确保“禁塑”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岳晓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