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三明市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扎实推进三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
一、探索林业碳票。制定《三明林业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出台《三明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发行林业碳票。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实施森林固碳储碳工程,全市开发林业碳票项目9个、碳减排量13.7万吨,11家企业出资营造碳中和林15片、2257亩。林业碳票改革做法在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刊载,“林权改革和碳汇交易”列入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
二、抓强做优林票。开展林票标准化制发、林票市场化交易等工作,完善《三明市林票管理办法(第三版)》。建设中林集团第一期国家储备林12.8万亩,制发林票2000多万元。推动设立海峡(三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企业化运营。目前全市累计制发林票1.63亿元,面积13.19万亩。
三、创新林业金融。积极融入三明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福林贷”产品提档升级,推出明溪“益林贷2.0版”、永安“林票贷”、建宁“林通贷”等系列金融产品,成立沙县区林业碳中和基金,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今日要讯》专刊宣传三明市创新林业投融资做法。2021年全市新增林业贷款9.88亿元,累计发放林业信贷174.33亿元。
四、优化林权登记。实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及权籍勘验全免费服务,强化乡镇权籍调查人员力量。建立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林权管理与登记信息共享,升级林权登记程序及信息系统,促进林地“三权分置”。三明优化林权登记做法在《自然资源内参》刊发。2021年全市共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5758件,涉及林地1.2万宗、118.3万亩。
五、深化林场改革。探索国有林场差异化绩效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差异化绩效薪酬制度,13家国有林场新增经营项目核增绩效工资213万元,人均年收入增加2833元。推进场村、场企合作发展,2021年实现合作经营森林1.8万多亩,改造提升森林公园16个,建设森林步道近200公里。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列入福建省现代国有林场建设试点,将乐国有林场建成杉木主题自然教育基地。
六、推动产业融合。推进建宁溪源丰产竹林基地、清流油茶生态栽培样板片、沙县官庄保障性苗圃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尤溪、永安列入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宁化水茜镇发展林下经济做法入选国家林草局《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建设闽中(尤溪)绿色发展林业示范园、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等园区,永安竹制品产业示范园区被认定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新增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2021年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210亿元。
七、做实林长制度。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4985名,实施“林长+司法护航”“三表一单”“一令一文一函”(三表一单指:森林资源基本情况表、林业三支队伍情况表、工作进展情况表、问题清单;一令一文一函指:林长令、林长办文件、督查督办函)等工作机制。建设省级森林城镇3个、森林村庄40个、“六绿”示范点50个。探索承诺制采伐审批,放宽林木采伐因子限制,林木蓄积30立方米以下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林业站,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下调一个龄级期。推进林业站标准化建设,新增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6个。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控,建立“1+3”网格化疫情监测体系。
下一步,三明市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着力抓好林改制度系统集成,深化林票改革,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创新林权增值路径,全力推进三明林改再出发,努力打造全国林业改革发展“三明样板”。(信息员:梅运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