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基本农田种植水果甘蔗的通告-华夏一县一品网

云南临沧市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基本农田种植水果甘蔗的通告

   日期:2025-03-08     浏览:146    

为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防止耕地“非粮化”,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降低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残留对土壤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全县辖区范围内基本农田禁止种植水果甘蔗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基本农田上种植水果甘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的通告》(云县政通〔2023〕31号)的规定,自2025年3月6日起,全县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上禁止新植水果甘蔗,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鉴于水果甘蔗为一年生农作物,对2025年3月6日前在基本农田上已种植和处于收获期的水果甘蔗,暂不予以铲除,但收获完毕后禁止继续种植。

二、切实规范耕地流转管理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和风险防范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各类生产主体和个人流转土地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对于违反耕地种植用途管制导致耕地“非粮化”的,各乡(镇)必须予以整改整治,并扣除承包方“非粮化”面积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有效管控耕地面源污染

流转耕地种植水果甘蔗的各类生产主体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时回收和处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确保耕地不受污染。否则,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严格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监测

各乡(镇)要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对本辖区范围内耕地管理使用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一经发现在基本农田上新植水果甘蔗的,坚决予以取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监督单位及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0883-3080971

县自然资源局:0883-3211218

爱华镇:0883-3211700

茂兰镇:0883-3650001

漫湾镇:0883-3814040

忙怀乡:0883-3790001

后箐乡:0883-3770002

栗树乡:0883-3080801

涌宝镇:0883-3710008

大寨镇:0883-3870002

大朝山西镇:0883-3891015

晓街乡:0883-3612001

茶房乡:0883-3850515

幸福镇:0883-3833014

本通告自2025年3月6日起执行,若遇国家政策调整的,按调整的国家政策执行。

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华夏一县一品网创业服务中心  |  华夏一县一品网全国县级分站站长创业招募函  |  招聘  |  华夏一县一品网平台商户入驻须知  |  网站地图  |  会员等级  |  广告服务  |  违规举报
  • 联系我们

    电话:0571-86995329

    邮箱:yixianyipinshop@163.com

    微信:xiangwen6831

  • 华夏一县一品网订阅号

  • 华夏一县一品网小程序

  • 云南卖公众号

  • 云南卖小程序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