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将庭院经济作为促农增收重要抓手,制定印发《文山州加快发展乡村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探索“1448+N”配套政策支持鼓励乡村居民以家庭为阵地、以庭院为载体,大力发展“短、平、快、特”生态庭院经济。目前,全州发展庭院经济农户达40936户,实现庭院经济收入21541.48万元,户均增收5200余元,探索实践出发展庭院经济促农增收致富新路子。
定位1个目标
方案明确,2023至2025年期间,把发展乡村庭院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个一”行动重要内容,突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扶持重点,每年在全州每个行政村建成2个以上示范村小组,培育10户以上示范户,着力建设一批庭院经济示范村和示范户,点面开花推动村庄美起来、产业强起来、群众富起来。
坚持4个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土地、环保、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坚决防止出现乱占耕地、违规搭建、质量安全等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突出一村一品、一户一策,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引导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庭院经济,推进多种经营模式增收。
坚持群众意愿原则。强化组织引导,尊重农户意愿,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由农户自主选择发展庭院经济项目,不强迫,不搞“一刀切”。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技术服务、消费帮扶等措施,扶持多种类型、规模适度的庭院经济发展。
坚持绿色引领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强化庭院经济和生态环境、乡土风貌的融合,促进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美化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形成庭院经济和绿美乡村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探索4种模式
“主体+”模式。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农创客等通过领办、订单生产、流转入股等方式,与庭院经济经营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走分散生产、联合经营、规模发展之路,实现乡村庭院经济与产业链有效联结模式。
“美食+”模式。组织动员餐饮企业与庭院经济经营户加强合作,建立食材供应点,形成稳定的供应关系。
“车间+”模式。组织动员工业企业、帮扶车间将适合分散加工的产品延伸到庭院经济经营户,因地制宜设立庭院加工点,带动庭院加工业发展,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文旅+”模式。组织动员文旅经营主体与庭院经济经营户合作,打造住农家屋、干农家活、吃农家饭的农村体验式旅游线路。
突出8类扶持
支持农户利用庭院种植蔬菜、瓜果、中药材、食用菌等。鼓励“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强化联农带农机制,规范运作,带领农户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推动庭院经济实现可持续增收。支持农户充分利用庭院空间,以地方特色畜禽品种为首选,发展鸡、鸭、鹅、兔、猪、牛、蜜蜂、鱼等生态特色畜禽、渔业养殖促增收。
支持农户利用庭院、闲置房屋开设手工作坊,加工竹编、刺绣、民族服饰及手工艺品等促增收。支持鼓励有条件农户建立家庭工厂、小作坊,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特色农产品,满足市场多样化、特色化需求。发展“土字号”乡村特色品牌,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带动群众持续增收。
支持鼓励有条件农户开设小超市、小卖部、小饭馆、农家乐等促增收。小电商。支持鼓励有条件农户开展网络销售和快递业务,创办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促增收。
支持鼓励有条件农户利用闲置房屋发展有地方特色民宿,通过休闲旅游带动民宿发展。支持鼓励农户利用庭院打造并销售绿植盆景、花卉盆景、奇石盆景等促增收。
融合“N”方资金
庭院经济项目纳入有效衔接资金扶持范围,统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各级定点帮扶资金、小额信贷、“富民贷”等金融资金支持发展乡村庭院经济。按照申报程序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