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2年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省级示范组织)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通过各县市区审核申报,合作社资料初审等过程,4月26日,市联席办组织召开202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审推荐会,市联席办成员单位参加,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杨正华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供销社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48个农民合作社的初审情况汇报,一致推荐昭通市俊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7个农民合作社申报省级示范社。会后,市联席办将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意见,协同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程序推荐上报。
近年来昭通市认真践行“典型引路法”,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工作,全市累计培育市级以上示范社612个,其中市级示范社370个,在市级示范社基础上,共培育创建省级示范社221个,国家级示范社21个。各级示范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带动群众“抱团”发展,在助农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