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水土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新疆新设和安县、和康县
2024-12-27 23:25  浏览:37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2月27日发布: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和安县。和安县人民政府驻红柳镇。和安县由和田地区管辖。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和康县。和康县人民政府驻赛图拉镇。和康县由和田地区管辖。